广东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2017有以下这些部分内容: 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到2012年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到2012年底前完成90%以上已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申请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止;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申请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不得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逾期申请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再按照土地总登记办理,此后申请办理登记的,依照《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原老八区范围内已持有《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逾期未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原《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超过记载有效期后自然失效。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从640元放宽到800元,申请经适房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从18287元放宽到22080元;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也纳入保障范围;以前对于买过房改房的人是不能申购经适房的,现在只要符合收入和居住线,都可以买;参与城市“三旧改造”、河涌整治等城市重点工程项目中符合申请条件,并已签订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每户加10分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修订了《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即将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据悉,这是市住房保障办根据《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实施两年多来遇到的实际情况和问题而修订的。“两个办法”是2007年12月18日出台实施,现三年已届满。 这就是对广东廉租房申请条件2017年的相关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