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房子上户”是指产权登记,产权的所有权人应当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产权登记,通过登记程序使产权合法化。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二是:“房子上户”也可能引伸到,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可能根据当地的社会管理规定,产权人申请申请当的户口登记,很多地方将具有房产产权的居民作为户口登记或迁入的一个条件。